法槌在社区市民学校敲响
法槌在社区市民学校敲响
---区法院武陵镇法庭社区巡回审判获群众广泛好评
日前,区法院武陵镇法庭深入金霞社区市民学校开展了一次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与某房产开发公司、杨某某、张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庭审现场,近百名社区居民及社区工作者参加了旁听,赢得了社区群众广泛好评。
2013年2月,原告王某某在被告某房产开发公司的工地从事木工作业时不幸被一钢管砸伤,经鉴定机构鉴定,原告伤情已构成九级伤残。被告杨某某是该项目的负责人,张某某是项目木工的承包人。事后,原告找三被告协商赔偿事宜,遭三被告相互推卸责任,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三被告诉至法院。区法院经过认真研究、讨论,认为武陵镇处于房产开发繁荣时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类的案件在武陵镇法庭受理案件中具有典型性,遂决定在金霞社区市民学校开设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以期取得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现场近百名群众认真倾听了原、被告及其代理人的精彩辩论。本案庭审结束后,社区居民纷纷表示,法院到社区开展巡回法庭,现场审案有利于居民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案件开庭程序。社区居民还希望法院以后能继续深入社区进行现场审案,让司法走近群众、让群众亲身感受司法。该院表示,将坚持“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坚持开展巡回审判,为法治鼎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区法院 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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