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肯定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区人大肯定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通讯员 贺延安 丁振亚)4月29日,根据工作安排,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光宇在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2013年5月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报告。
会上,雷光宇检察长汇报了近一年来该院贯彻落实《决议》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同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决议》各项要求,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多位组成人员认为,该区检察院顺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决议》精神贯彻到实处、落实到行动,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注入了新动力,构建了新格局,拓展了新途径,打造了新模式,取得了新成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君强调指出,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决议》有三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努力作为;二是积极响应,措施有力;三是严格责任,务求实效。希望今后进一步增强民本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健全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预防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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