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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强化“五个严禁”整顿队伍纪律作风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公安局强化“五个严禁”整顿队伍纪律作风

在当前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区公安局结合本局实际,强化“五个严禁”规定促进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目前收到了很好的工作效果。

“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为:一是严禁在上班时(含值班)着便装;二是严禁农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日内“跑通宿”;三是严禁收入不报账;四是严禁在局统一调度、集合时迟到、早退或缺席;五是严禁在开大会、执勤时吸烟、嚼槟榔。

为了更好的执行落实好“五个严禁”规定,区局还出台了相应的罚则。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第一、四、五条之一的,每发现一次,从当事人所在单位执勤津贴中扣除50元,单位及当事人在队伍建设中扣1.5分。违反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中“缺席”的,每发现一次,从当事人所在单位执勤津贴中扣除100,单位及当事人在队伍建设中扣3分。违反规定第三条的,单位“一把手”就地免职。违反上述规定三次(含)及违反第三条一次(含)以上的,取消单位和个人“五星级”评选资格及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钟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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