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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判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法院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判

 

91上午9时,鼎城区长茅岭乡袁家桥村村部,鼎城区法院黄土店法庭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庭审理,此次巡回审判,该庭邀请了两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

此件案件的被告邱某早年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生意人,后来经商受挫,欠下多处欠款后下落不明。原告唐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只好将邱某告上法庭。考虑到被告不会到庭这一情况,为使案件审理能更加公开透明,法庭决定将审判庭搬到被告所在村的村部,并邀请当地的两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人民陪审员王昌华是该乡人大副主席,了解案情后,他认为邀请被告在家的亲属到场更为适宜,法庭采纳了陪审员的建议,遂即将被告的二哥接到了村部,旁听庭审。

经审理,法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庭判决被告邱某应于五日内偿还原告唐某人民币10万元。人民陪审员朱玲英在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审理此类案件,一方面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充分保障被告的利益不受损害。把法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透明,法官们送法下乡、巡回办案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法官为民司法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作者:李丕、帅宏达

单位:鼎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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