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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搬到了丁家港乡中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庭审现场搬到了丁家港乡中学

——鼎城区法院大型庭审观摩活动纪实
 

“啪!”随着一声锤响,法官宣布:“现在开始开庭,带被告人入庭。”全场瞬间鸦雀无声。615日上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在丁家港乡中学了一次大型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雷某涉嫌抢劫一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端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龚天宝,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周跃华及区法院、区检察院、丁家港乡主要领导、丁家港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党员、乡村干部群众、乡中学学生约400人参加了旁听。

此次活动是鼎城区法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司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法治鼎城建设,丰富“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内容,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扩大法治宣传、法治教育的效果。

庭审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通过庭审调查和控辩双方围绕争论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合议庭当庭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实事,庭上审得清清楚楚,庭下听得明明白白,阳光下的庭审不不仅彰显了公正,也提升了公信,旁听的群众说,这样的判决实事清楚,说理充分,心服口服。深动的庭审活动使旁听者深受教育,在场学生和其他旁听观众无不为罪犯触犯法律高压线、亲自毁掉美好人生而感到惋惜,深深体会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正含义。

通过这次庭审活动,区法院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也使得区法院“法治鼎城”建设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鼎城区法院  宋才华 付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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