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法之窗>队伍建设>详细内容

鼎城交警集中学习公安部123、124号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交警集中学习公安部123124号令

 

1123,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第124号令)。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第124号令)。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规定和124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311日起正式施行。

在当日的集中学习活动中,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刘玉武对公安部123124号令中重点内容向全体民警进行了解读。在规范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安全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参与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校车标牌发放管理以及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新推出的6项服务群众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如进一步下放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建全城乡全覆盖的服务网络;缩短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时间,实现考试合格后当日发证;适当放宽大货车驾驶证年龄条件,方便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延长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方便群众参加驾驶培训;创新驾驶人考试预约方式,减少群众考试预约排队等候时间;推行营运货车和营运驾驶人异地管理,方便在营运地办理机动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等。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要深刻领会公安部第123124号令的精神,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确保新部令得到全面、正确和严格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和吸毒驾驶人的管理,并将严格管理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行“一窗式”便民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群众办理车管业务的时间,努力提升辖区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大队还要求全体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对两个部令内容和实际操作规范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积极为123号和124号令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