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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出台“五个严禁” 加强队伍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公安局出台“五个严禁” 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公安局党委通过认真调研,近日出台了“五个严禁”,从细节入手,切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这是该局实施联带包创精细化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对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个严禁”是指:一是严禁在上班 (含值班)着便装;二是严禁农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日内“跑通宿”;三是严禁收入不报帐;四是严禁在统一调度、集合时迟到、早退或缺席;五是严禁在开大会、执勤时警容不整、吸烟、嚼槟榔。

区公安局要求,局领导和全体民警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由政工监督室负责督导、督察,对违反者予以在队伍管理中扣分和经济处罚,与年度评先评优和星级等次相挂钩,考评办和警务保障室负责具体执行。

                      (根据区公安局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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