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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民警诈骗钱财被提请逮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男子冒充民警诈骗钱财被提请逮捕
    常德男子李某年纪轻轻却不务正业,冒充民警身份获取受害女子信任,并以投资入股名义诈骗受害人现金2万余元。近日,鼎城区公安局玉霞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此案,1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鼎城区公安局提请逮捕。
    2017年11月15日,鼎城区玉霞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罗某报警,称其被一自称“李林”的警察骗了23000元钱。由于案件涉及到警察,玉霞派出所高度重视,随即开展针对性的调查取证工作。
    办案民警经深入调查发现,2017年10月中旬,“李林”通过微信主动添加受害人罗某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李林”表现出一副阳光进取、善解人意的模样,自称是常德某县公安局的民警,并将身着民警制服的相片发给罗某,此举给罗某留下了良好印象。在随后十多天的交流中,“李林”不时展示自己的从警历程和工作片段,进一步获取了罗某的信任。在“不经意间”,“李林”透露自己曾在某知名大公司工作过,有经营船舶物料供应项目的渠道,只要罗某投资入股肯定稳赚不赔。罗某对“李林”的身份深信不疑,在见面后,双发签订了所谓“合作协议书”,并将23000元现金交到“李林”手中。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罗某见对方没有什么实际动作,便多次询问和催促,“李林”先是以工作忙为推脱,并发来港口和货轮等相片敷衍,再后来,“李林”索性将罗某拉黑,罗某这才意识到受骗随即报警。
    办案民警通过细致工作,最终锁定“李林”真实身份为李某,32岁,桃源县人,此前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民警数次赶赴李某的居住地开展抓捕,2018年1月8日,经连续蹲点守候,民警在桃源县自来水公司宿舍一出租屋内将李某抓获,并在其住房内查获警察制服、手铐等作案工具。经审讯,李某对假冒警察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供述,为顺利实施作案,其事先精心预谋策划,从网店购买警服、手铐等警用装备,将自己装扮成一名警察,从而轻易获取了受害人信任,其诈骗来的钱款已被挥霍殆尽。(鼎城公安通讯员: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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