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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运用“四个三”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运用“四个三”措施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鼎城区以“底子清、情况明、管理严、服务好”为目标,按照“党政牵头、综治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三个保障”

()落实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专题部署。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综治、公安、房管、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司法、教育、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同时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蔡仁国等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解决实际困难,深入一线参加清查行动。

()落实人员保障。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从公安、房产、计生等单位抽调力量,在区公安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乡镇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政法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综治办主任和派出所长为第二责任人,整合综治、公安、计生、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力量,组成专门的管理服务队伍。社区(村居)设立“管理服务站”,社区(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治保主任和社区民警为第二责任人,配备1名计生专干和2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公安局还专门配技术人员,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信息录入的技术保障。

()落实经费保障。区委、区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舍得投入,前期拨付2万元作为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办公经费,一次性拨付6万元解决武陵镇社区无信息录入电脑问题。区财政将乡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办公经费作为综治经费纳入预算。社区(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办公经费以及聘用协管员工资,从房管部门收取的出租屋管理费中提成20%解决。

二、建立“三项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公安、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房管、税务、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整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大联动”格局。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全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入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二)建立工作考评制度。综治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各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年度目标,量化考评、兑现奖惩,确保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责任落实到人。为便于检查落实,制定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评细则》,从基础建设、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工作成效、奖惩项目等详细规定考核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内容,把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中,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度,督促责任单位完成目标任务。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和乡镇,综治委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上门督导,向第一、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督导后仍不能完成任务的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进行一次调度,责令其汇报当天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第二天工作目标。在强有力的督导下,全区仅用1个月就登记录入暂住人口16191人,登记录入出租屋6726户,暂住人口图像采集率达95%以上。

三、运用“三种方法”

(一)运用“以房管人”法。以抓出租房屋管理为抓手,强化“谁出租谁负责”的意识,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统一制发承租人登记册。派出所与出租屋主签订治安责任状,每月召开房屋出租人治安工作例会,要求房屋出租人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并及时上报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责任区民警每月进行核查,及时掌握了解辖区暂住人口变动情况,对没有按要求对承租人登记、办证的出租屋主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二)运用“以地管人”法。根据建筑工地、工厂、娱乐场所等用工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落实以用工单位为主要抓手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由每个单位指定一名流动人口管理员,负责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做到“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确保责任区民警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动态情况。今年以来,全区共清查建筑工地、娱乐场所、酒家及城乡结合部位200多处,与建筑工地、企业签订治安责任状200余份,发现违法犯罪线索12条,抓获网上逃犯5名。

(三)运用“以网管人”法。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与公安网上暂住人口信息库、工作对象信息库和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等系统的比对,实现网上人口在线跟踪管理、实时预警和综合研判,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人员。今年以来,公安人口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比对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5名,有力地服务了现实斗争。

四、发挥“三大作用”

(一)发挥规范管理作用。通过加强管理,探索流动人口流入、流出、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定期统一清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管理台帐制度、登记微机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逐步实现了流动人口的社会化、动态化管理。实行流动人口信息与公安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及时采集和登记暂住人口信息,实现“一次采集,共同录入,统一管理,分别使用,全区共享”,提高了科技含量,规范了管理。

(二)发挥治安防控作用。公安机关通过定期对警情的分析研判,将警情网格定位到警务区,案件分析到具体路段、时段,并据此在案件高发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集中统一清查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声势浩大的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清查、登记暂住人口1032人,抓获审查嫌疑人63人,刑事拘留11人,破获刑事案件17起,有力地压减了刑事发案。今年1-8月,全区刑事发案总数同比下降8%,武陵镇城区刑事发案总数和“两抢”案件发案数分别下降30.8%10.9%

(三)发挥维护权益作用。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作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管理服务中善待和保护流动人口。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和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和规定,严厉打击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司法、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定期给流动人口及其子女上法制课,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年8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武陵镇某建筑工地600名外来民工一次性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20万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鼎城区委政法委  严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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