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三长两员”法庭学法活动
我区开展“三长两员”法庭学法活动
9月13日,我区“三长两员”法庭学法活动在区法院隆重举行。黄清宇、刘定青、胡彬彬、彭勇、杨君、唐绍华、王直华、雷建国、韩才渊等市区领导及区直单位一把手、乡镇(场)党委书记、武陵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现场观摩了庭审。
当天上午,区人民法院就被告人谢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进行了审理。2012年2月2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谢某酒后到建设银行鼎城分行自动存取款机存款,但连续3次操作失误,银行卡被锁死在取款机内无法取出,随后谢某就用石头将自动存取款机砸坏。经鉴定,被砸物品价值人民币9500元。庭审现场,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围绕事实、证据、法律规定进行陈述和辩论。通过审理,鼎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谢某拘役两个月。
“三长两员”法庭学法是鼎城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的活动,旨在通过庭审观摩活动,深入推进法治鼎城建设,加强防治宣传教育,规范法律服务,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转自鼎城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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