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区法院道路法庭 四个“坚持”促息诉服判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法院道路法庭 四个“坚持”促息诉服判

             

近年来,区法院道路法庭认真探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技巧,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理模式,较好地维护了交通事故各方的合法权益,大多案件的当事人均能服判息诉。近三年来,道路法庭每年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近200件,实现了案件质量优良率100%、“零信访”和上诉案件“零改发”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多调少判,减少上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发挥好调解优势,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强化调解意识,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技巧,努力做到可调必调、能调尽调,从源头上降低案件上诉率。近三年来,道路法庭调解结案率均在65%以上,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

二、坚持判后答疑,促使服判息诉。从受理案件开始,做好当事人的诉讼期盼引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努力以最佳裁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文书质量,加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对每起判决案件都实行判后答疑,尤其是对败诉方当事人,主动阐释法律规定,多想办法,穷尽手段,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促其服判息诉。

三、坚持探索创新,强化释法析理。对涉保险公司案件加强了释法和协调,促使他们接受调解方式结案。推行阳光审判,实行当庭认证、当庭归纳案件事实,当庭说理宣判,证据当庭认证率为100%。实行裁判文书附法律条文,通过边实践边总结,努力让这一作法在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促使服判息诉方面发挥作用。

四、坚持调研总结,提升为民意识。在提高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同时,开展专题调研,分析交通事故发生背景,了解当事人的诉讼心理,关注当事人的诉讼期盼,深入分析成讼原因,掌握有无恶意诉讼、蓄意拖延履行等行为,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2011年,常德市委政法委邀请了常德电视台以《道路法庭的力量》为题专门报道了道路法庭的先进事迹。

(区法院  朱金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