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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事故妻成植物人 社会救助为家庭带来曙光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事故妻成植物人  社会救助为家庭带来曙光

 

符某的妻子陈某在2010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成为“植物人”。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判决肇事者程某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约70万元人民币。判决生效后,程某未按规定期限履行赔偿责任,法院多次组织协调未果,后决定对程某司法拘留15日。但由于程某无银行存款,也无其他财产,一时间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程某无力履行赔偿款,而符某一家又因妻子陈某的巨额医疗费对外负债累累,欠款已达30多万元,还将长期支付治疗费用,一家人的生活濒临绝境。区法院主动与上级部门及符某所在武陵区党委政府进行沟通。由市委政法委、市中院、武陵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筹集救助款,缓解符某一家人的困境。目前,市中院与武陵区民政局各3万元的救助款已到位,市委政法委的3万元救助款也已经审批,正在走财务程序。而鼎城区法院经过多方执行,赔偿款已到位4万元,该院也将对符某发放一笔司法救助款。

符某是不幸的,他的妻子意外成为“植物人”,一生需他照料;然而他又是幸运的,他的处境得到了关注,获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支援。

(区法院  李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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