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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反贪职能 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强化反贪职能  维护公平正义

区检察院反贪局事迹材料

近年来,鼎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反贪工作职责,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查办贪污贿赂等各类职务犯罪案,突出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妨碍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以来,我院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31人,其中,涉及医药、民政、拆迁补贴等民生领域的案件2626人,取得了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反贪局先后被市人民检察院、市政法委评为先进单位和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一、强化“为民”意识,突出查办民生领域案件

近年来,我院反贪局损害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出发,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易发、多发的医药、民政、财政、教育等方面作为查办的重点领域,使人民群众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每起案件中到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年查处了常德市第六人民医院原院长陈某等卫生系统人员与药贩勾结受贿、贪污案件1111人。2013年查处了鼎城区十美堂民政所长杨某等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贪污民政专项资金、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及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案77人。2014年以来,我院反贪工作秉承着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更是把践行公平正义贯穿于办案始终,依法立案侦查了财政系统套取国家家电补贴和教育系统贪污受贿案件8件8人,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强化规范意识,确保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促进反贪侦查工作规范化,是反贪工作健康发展的要求,是案件侦办达到 “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是一种看得见的公正。我院反贪局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规定,加强反贪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办案流程,提升侦查能力,为案件侦办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奠定良好基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重点加强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高检院刑事诉讼规则的学习,准确把握对法律运用、人权保障、执法规范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为了在传唤犯罪嫌疑人后的12小时内突破案件,着力实现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侦查思路的转变,确保侦查行为规范化、合法化,以规范促实效。我局重视初查,强化初查,集中力量加强对案件中的相关书证进行收集,将案件中的财务凭证和原始单据、银行存款记录、个人家庭情况和财产情况等作为初查的突破口,在证据较为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再接触相关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始终掌握办案主动权,实现案件在规定时间内突破。今年所立88人案件全部在法律规定的12小时传唤时间内突破,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了好的法律效果。

三、强化矛盾化解,创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

我院反贪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一手抓查办案件,快侦快结,一手抓思想疏导,理顺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开展预防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对线索进行归口整理,坚持回复每一起案件线索,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民政、卫生领域的制度管理漏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调查分析报告,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及时回访、跟踪调查,核查发案单位的制度管理漏洞是否得到修补、侵犯的群众利益是否得到补偿、群众提出的要求建议是否得到落实、损害的党群关系是否得到修复等情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区检察院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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