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女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潜逃两年落网被诉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女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潜逃两年落网被诉

(通讯员 高 琴 徐 英 贺延安)一女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潜逃两年后,因丈夫殴打他人被抓,她作为证人被传唤到公安机关而案发。722日,被告人娄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17月,湖北籍女子娄某与其夫来到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租用房东陈某房屋经营宾馆,由于管理不善,生意一直不太景气。20126月底合同即将到期时,娄某向陈某提出不再续租,并要求退还当初所交的一万元押金,陈某以种种理由拒不退还,娄某多次协商未果心生恨意。为发泄不满、报复陈某,20127月的一天凌晨,她持剪刀将其租用三层楼室内所有电器的电线剪断,将被子、床单、窗帘及沙发等物品划烂,并留下20多张谩骂陈某的纸条后潜逃,房东陈某遂报警。经鉴定被毁物品总价值为18830元,娄某则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此后,娄某隐姓埋名,先后在江浙、北京等地做生意。201461日,娄某丈夫在北京因殴打他人被抓,她作为证人被传唤到公安机关而案发。

当事人双方因房屋租赁押金产生矛盾,本应通过协商或民事途径予以解决,娄某却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维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私有财产,也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