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打猎非法持有2支火枪被公诉
男子为打猎非法持有2支火枪被公诉
(通讯员 高 琴 贺延安 徐 英)一男子从他人手中购买两支火枪,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朋友用来打猎,被当地群众举报案发。7月30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聂某提起公诉。
现年42岁的聂某系常德市鼎城区某镇农民,打小就对枪械和狩猎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这一爱好更是有增无减,并曾多次流露因没有猎枪无法施展拳脚而懊恼,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聂某在登山游玩时终于等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机会。当他行至半山腰时,与一位肩挎两支火枪,手提几只野鸡的男子相遇,聂某好像见到了知音一样,赶紧迎上前主动与其攀谈,并央求男子将两支火枪卖给他,经过近半小时的死缠烂打,聂某最终如愿以偿。
之后,聂某如获至宝,天天把玩这两支枪,并经多方打听又从另一陌生男子手中购买了一斤黑火药、五斤铁砂子,算是给自己的火枪来了个“标配”。此后,聂某先后十余次单独或伙同朋友外出打猎,次次“满载而归”,令他欣喜若狂。7月2日,就在聂某和朋友李某持枪在一棉花地里蹲守猎物时,被接群众举报的公安干警现场抓获。后经鉴定,聂某所持有的两支猎枪均为可正常击发且具致伤力的自制火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聂某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两支,属情节严重,虽然其持有枪支的目的是打猎,但其行为具有潜在的巨大社会危险性,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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