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检察院“四化”规范公车管理
鼎城区检察院“四化”规范公车管理
(通讯员 张敏 汪杨明慧 曾慧)为规范机关政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四化”措施,积极建立健全公车管理、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是教育常态化,保障用车安全。该院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注重加强教育培训,每月组织司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倡导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提高行车安全意识。修订了《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酒后驾驶,并要求每位司机签订禁酒责任状。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定期发送行车常识和安全信息,提醒干警、驾驶员驾驶车辆注意事项,如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驾驶警车必须携带“三证”等,营造开安全车、做文明驾驶员的良好氛围。
二是使用节省化,加强用车保障。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该院从公车使用入手,合理优化车辆的使用资源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在保障业务办案需要的基础上,公务车辆又缩减了一辆,专职司机也减至7人。检察长带头不实行专车,所有车辆优先保障业务部门办案用车。加强对车辆使用经费的管理,通过采取专人负责、定点维修、统一保险等方式,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减少用车开支。一季度,公车的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环比下降了15%。
三是管理规范化,提升用车效能。该院实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派车、加油保障、车辆维护等工作,并建立实时台帐,进一步规范用车管理。加强对车辆使用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管理,实行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四定”制度,促使司机必须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司机必须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辆良好的状态,提升公务出行的办事效率。驾驶员平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申请派签制,所有车辆使用都需先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派车单才能出车。今年4月份,该院对停车坪进行了升级改造,不仅规范了公车的停放秩序,而且改善了车辆的停放环境。
四是监督长效化,增强用车责任。该院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公车申请使用、行驶和停放的监督力度,定期公布各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将车辆管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予以加分扣分,凡是违反用车规定的,该院将给予严肃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禁止和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严格执行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车辆统一入库规定,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每天不定时对入库车辆进行统一清点和登记。今年来,未发生一起因违规、不文明驾驶等行为而被投诉或举报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