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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那些事·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6月27日,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在淮阳中学开展的以“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毒品知识、传播禁毒理念。活动中,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吴笑菠从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的区别、新型毒品的种类、防范知识及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诱因等多个方面进行宣传讲解。同时,运用大量真实的案例,向师生们介绍毒品的危害、青少年如何抵制毒品诱惑等知识,警示全校师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燕思颖淮阳中学 高二学生: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一定要增强防御意识和自律意识,坚决对毒品说“不”,不因为好奇而尝试,坚决抵制吸毒。
一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都十分注重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提供法律咨询、关爱留守青少年学生等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与师生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宣传与师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
    刘娜鼎城区实验幼儿园老师 :通过这一次法律专题宣讲活动,让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明白了要知法、要懂法,以后还要在工作当中与家长一起,把这种法律意识渗透给孩子,让孩子培养起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为特殊群体,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在案件办理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重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感化、教育,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于不起诉更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健康成长的,尽量考虑依法对其不起诉,积极促成他们重回社会。
    赵舒颖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干警  :因为未成年人具有特殊的身心特点,我们在工作中,会更加细心,针对他们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心细的调查和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在具体的工作中,也会对他们进行特殊的辅导,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对4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这对他们重返校园、步入社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将继续努力、探索,用情、用心、用爱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撑起一片蓝天,以“关爱、帮教、引导”为原则,让花儿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张敏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 :我们未检办做为未检工作的前沿阵地,做好未检工作是我们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的法定责任,更是我们的道德责任。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我们的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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