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店中心法庭正式挂牌投入使用
鼎城区人民法院黄土店中心法庭正式挂牌
投入使用
4月8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黄土店中心法庭正式挂牌,标志着黄土店法庭正式投入使用。
黄土店中心法庭所在地黄土店镇地处鼎城区南端中心地段,经上级部门批准于2008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同年12月完工。法庭完全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造,占地面积2915平方米,办公楼和审判配套综合楼建筑面积共1085平方米,设有大、小审判庭、会议室、立案室、调解室、法警值班室、资料档案室、执行标的物存放室、陪审员办公室和五套宿舍、一个食堂、一间车库,配有审判办公桌椅、电脑、办案车辆和信息化设备,总投资达200万元,是一座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现代化人民法庭,完全符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一类标准。
黄土店中心法庭负责审理鼎城区以黄土店镇为中心九个乡镇和一个管理区范围内的一审民商事、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和所办结的各类案件的执行。它的建成投入使用,必将极大的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对辖区内纠纷的解决、矛盾的化解、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区人民法院 姚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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