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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发布村委会换届选举12不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发布村委会换届选举12不准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居委员会选举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这次换届选举的实际,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发布12个“不准”。

1)不准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方式拉选票;(2)不准私自散发各种宣传资料、赠送纪念品;(3)不准以同学、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4)不准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5)不准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选票意图的吃请和其他消费活动;(6)不准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7)不准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8)不准以暴、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侵犯选民的民主权利;(9)不准利用宗族、宗派等各种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10)不准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11)不准封官许愿;(12)不准挥霍浪费公款。

(鼎城区民政局  黄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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