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交警拘留首例使用伪造驾驶证违法人
鼎城交警拘留首例使用伪造驾驶证违法人
5月6日,汉寿县一男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警方拘留并处以3000元罚款,成为我市因该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拘留的第一人。
当日上午8点多,区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319国道谢家铺镇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32027中型厢式货车欲停又走的样子,且驾车男子见到警车后表情很不自然,民警遂上前进行例行检查。驾车男子自称李某,并出示了一本B2驾驶证。细心的民警发现该男子出示的驾驶证制作粗糙,且与正规驾驶证有多处细微差别,涉嫌伪造。民警当即扣留了该车,并将男子带往中队作深入调查。经上网查询,该男子所持驾驶证号码确实存在,且驾驶人姓名和住址等信息都与驾驶证上的信息相符,但登记信息中驾驶人照片与驾驶证上的照片明显不同。在铁证面前,该男子最终承认自己名叫李双和,汉寿县东岳庙乡人,至今没有考取驾驶证,今年初,他见到街头一些办证的小广告,便自作聪明套用同村哥哥李某的驾驶证信息,花费100元请人伪造了假驾驶证。
最终,交警部门根据最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对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新规,对李双和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以拘留并罚款3000元的处理决定。据了解,因该款新规于5月1日起实施,李双和是我市因使用伪造驾驶证被处以拘留的第一人。
区交警大队 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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