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子港法庭:巡回办案进乡村 送法下乡受欢迎
蒿子港法庭:巡回办案进乡村 送法下乡受欢迎
2011年5月13日,区法院蒿子港法庭审理了一起种植养殖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中河口镇司法所。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中河口镇的七位养鱼专业户, 因饲养鱼的回收与常德市某公司发生纠纷诉至法庭。案件在当地反响较大,因原告一方居住地分散,为方便七位原告诉讼,也为给附近村民提供更为便利的旁听条件,法庭把庭审地点定在了中河口镇司法所。这项亲民便民的举措受到了当地村民的欢迎,庭审当天吸引了大批村民前来旁听。
从庄重、肃静的法庭到专门调解农民纠纷的乡镇司法所, 巡回办案的方式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距离, 没有了在法庭上慑于威严的欲言又止,当事人积极主张权利,整个庭审气氛和谐有序。最后,双方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
为打造“便民法庭”,近年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利民便民诉讼措施,各基层法庭坚持巡回审理方式,把法院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不仅给当事人带去了方便,而且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使老百姓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受到了法制教育。
作者:曹琴、马桂芳
单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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