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鼎城区公安局成功处置一抬尸闹事事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公安局成功处置一抬尸闹事事件

          818,鼎城区公安局成功处置一抬尸闹事事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决定对带头参与抬尸闹事人员梅某某(男,41岁)、崔某(男、36岁)、付某(男、38岁)三人,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15凌晨在市城区东门沅水大桥引桥下,一辆出租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追尾事故,将搭乘摩托车的鼎城区双桥坪镇的梅某(男,48岁)撞成重伤,后梅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在接受交警先期垫付的3万元安葬费后,将死者运回家中。16日,死者家属因担心其他赔偿费用得不到落实,思想出现反复,遂欲采取抬尸堵塞市政府大门的方式讨要赔偿费。接到报告后,鼎城区公安局领导一面积极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一面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拦截阻止。但死者家属不听劝告,执意抬尸闹事,最后发展到殴打民警和前来劝阻干部,并冲破民警的阻拦,由一台运尸车及两台运送家属车组成的车队继续前往市政府。

16日下午5时许,鼎城区公安局又再次增派警力前往拦截。下午8时许,前往拦截的民警在鼎城长岭岗乡黄山裕村路段与运尸车队相遇,在反复劝告无效的情况下,鼎城区公安局决定对该抬尸闹事事件进行强制处置,现场强制带离了带头抬尸闹事人员,并将尸体运送至市火葬场进行了火化。

(钟定安 田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